恢复强制执行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1 |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 申请人是自然人(个人)的,需要手写签字的原件1份;申请人是法人(公司)的,需要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原件1份,日期填写材料提交当天的日期
申请书除签名外的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手写的申请书,字迹应足以辨认。 |
2 | 申请人身份信息 | 申请人是自然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复印件1份 申请人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3 |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个人)的,有其身份证复印的,需提交;没有的,则不用提交; 被执行人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打印的工商信息1份。 |
4 | 执行依据(判决\调解书、仲裁文书等) |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案件如经过二审的,需要一并提交一审及二审的文书。 |
5 |
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和解协议 |
①原执行案件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终结执行的,需提交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复印件1份;有执行和解协议的,需提交和解协议复印件1份,有新的财产线索的,可一并提交。 |
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②原执行案件系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的,需提交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复印件1份;且需提交新的财产线索。 | |
6 | 送达地址确认书 收款账户确认书 |
如首次执行过程中已提交,未变更的,无需重复提供;已变更的,需提供新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 |
7 | 申请人委托材料 (首次执行已交过的,可不用再提交授权,如变更或新委托的代理人,需提交) |
如申请执行人本人不能亲自来院办理执行申请,或者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手续: (1)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律所函原件③律师证复印件或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各1份;(2)委托员工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员工证明1份;(3)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近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等) |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78年3月9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区**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138000000000。
被执行人:李四,男,1982年6月1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区***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18900000000。
执行依据案号为:(202*)鄂*****民初******号民事调解/判决书
执行案号为:(202*)鄂*****民初******号
请求事项
恢复贵院作出的(202*)鄂*****民初******号民事调解/判决书的执行。具体如下:
一、请求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李四的财产支付申请人****** 元;(之前执行时已支付的部分要扣减下来)
事实与理由
关于申请人张三与被执行人李四**(具体详见调解或判决书上的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202*年**月**日作出(2028)鄂*****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该调解/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已履行金额××元,未履行金额××元。
现发现被执行人……(写明恢复执行的理由)如被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已经恢复履行可能【适用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对方未履行和解协议【适用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的】/中止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张三(申请人本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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