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最近火遍全网的醉驾无罪判决,二审居然被撤销了

宋献律师 未分类评论39阅读模式

最近火遍网络的广东顺德法院醉驾判决,被众多法律人热评。据报道,北大陈永生教授认为:“这是一份有温情、有理论深度,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判决。”有同行认为,在此判决的鼓励下,激活刑法第十三条,很有希望。笔者当然也高度评价这份判决,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在机械执法盛行的今日,判决不仅仅是有温情和深度,更重要的是,法官和法院的勇气和担当,因为这样的判决,注定在现实中,会遭遇阻力和反弹。

反转!最近火遍全网的醉驾无罪判决,二审居然被撤销了

果然,问了一下同行,这个判决在二审被撤销,案件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结案。从案件最终结果来看,还属于不错。但这份被称为有温度,有深度,有人性光辉的判决结果,其命运是遭撤销原判。因此,现实来说,这不是一份生效判决。众星捧月,捧了一个镜花水月。除此之外,我更关心万选才法官之后的命运,因为笔者十二年前,也遭遇过类似的有温情有深度的一审判决,其结果也是遭撤销,其背后的法院院长也黯然折翼。

中青报报道:2011年7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违法获取了被告审判前的有罪供述,“被告人章国锡审判前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份来自基层法院的判决让法学界人士兴奋非常。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这是在2010年7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法院运用此规定裁判的第一起案件。

这个首例非法证据排除判决,二审时遭遇滑铁卢。一审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检方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获取章国锡审判前有罪供述的合法性。依照《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11条的规定,章国锡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该判决,是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法律圈舆论和今天一样,热评这个首例非法证据排除案例,然而,在同样的证据下,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最终认定非法证据排除不成立。

十二年过去,将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依旧是律师难以达成的目标,因为,这是对目前办案模式的巨大挑战,不用说监委和扫黑案件,就连普通案件,法院判决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还是少之又少,最多是检察院说,这些证据我们不用了,或者撤回。一旦法院认定排除这些非法证据,轻则伤了公安或检察院的面子,重则案子要无罪。

宁波的首例非法证据排除案件折翼之后,大力支持此案的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光宏,没多久,就调离了法院,去了宁波仲裁委,目前已经退休。据我了解,张院长是人大的博士,而顺德的万选才院长,也是武大的博士。两人都任职基层法院院长,都想发奋有所作为,均作出有温情,有深度的判决,但最终结果,都无法铸就一个里程碑式的生效判决,令人扼腕。十年前张院长转行,如今,万院长的前景,将会如何?

温情醉驾判决,在有醉驾、无证驾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案情,主动适用刑法第十三条。刑法第十三条,在规定了危害国家主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等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外,有一“但书”部分,即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判决认为:“法律规定的原则性与案件事实的具体性矛盾,要求司法人员不能机械办案麻木办案,裁判文书的说理不能有违常识常理常情,否则就不能打动人心,就不会有好的社会效果”。

恰恰机械麻木办案是极常见现象,原因这样办案,司法人员不用承担责任,不必主动去裁量,以免被人抓住把柄,甚至被倒查为什么要轻判?有一个法官告诉我,现在有关部门经常查法官轻判,判缓刑,查检察官不起诉的。所以,安全起见,法官检察官会选择从重以自保。很难如万法官判决书中所考虑的:“本案被告人(何伟民)因准驾车型不符,被吊销C1汽车驾驶证后,家庭作坊的送货全靠聘请司机,生意成本增加,如果对被告人再做有罪追究,还会留下犯罪记录,进而影响其工作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难免会让人对其产生同情”。

要人能考虑民生艰难,先要解除裁判者他的“官生困难”。机械麻木办案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司法行政官僚化所致,司法过于行政化,捆绑了众多法律人的勇气和担当,使一个个鲜活的法律人,最终成为机械麻木的法律机器人。如青海天峻法院法官被微信指挥,哪个法官喜欢被人驾凌在上,开个庭如同三岁小孩一样被人指挥?但院长,上级法院庭长,哪个婆婆得罪得起?四类案件开了一个可以指导办案的先例,哪些是四类案件,范围模糊。今日有律师提出违宪审查,笔者认为,虽难以成功,但不失黄钟大吕。

要法律人有一定的担当,必须先松绑对他们的束缚,不然,勇气和担当,也永远是个别官场另类的昙花一现。或是做了勇气担当的决定,还希望低调无声的法律人,深怕得罪群体。而遇到一个有良知和担当的法律人,也往往是何赐民们可遇而不可求的运气。

当第一例纷纷折翼,之后很少听到有第二例,即便有,也隐名埋姓,闷声发大财。安徽谢留卿案,经何兵教授等一百多律师尽力辩护,一审判决有四十几名被告人被判无罪。律师们称之为,新中国以来无罪人数最多的判决,二审本拟乘胜追击,结果最高检支持抗诉,二审审了三年,下周(22日)宣判,据称已经有二十余一审判无罪的人,被重新羁押,结果可想而知。新中国第一,一时归于乌有!

河流冲出群山,面对的似乎是一马平川,但现实是黄河九曲,蜿蜒曲折,积蓄力量,长江也要在加入了许多支流之后,才会浩浩荡荡,奔向大海。温情判决尽管最终没有生效,但依然让人看到,在机械麻木的执法者中,总有人如夜星般闪耀,也有人如细流般汇入,让人看到希望,也能温暖那些如判决中,何伟民这样的同胞,甚至我等旁观者,也会觉得欣慰,因为,何赐民,看似是路人甲,而路人甲,就是你我他!无人不在法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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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献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4年5月21日 1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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