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的方案》。
根据2012年3月24日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个人会费收取标准的方案》,市律协个人会员会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因受疫情防控影响,现决定:免收2022年度个人会员会费。
大连市律师协会减免2022年度律师个人会费
为减轻疫情对律师行业带来的困难,帮助广大律师渡过难关,按照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减免2022年律师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要求,2022年5月7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开发通知,免收2022年一个季度的律师个人会员会费。,即:按个人会费标准的75%收取2022年度的个人会费,将已收缴的减免部分会费予以退返。
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减免 2022 年律师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20220505)
各市律师协会:
我省本轮疫情持续发展,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对律师的业务及收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减轻疫情对律师行业带来的困难,帮助广大律师度过难关,经研究,决定在我省现行会费收缴标准框架下,免收律师2022年一个季度的个人会费,即:按个人会费标准的 75%收取 2022 年度的个人会费。省、市律师协会会费提留、递解的比例不变。会费收缴的具体数额由各市自行测算,并按期足额上缴省律师协会。已经向省律师协会缴纳会费的市,将在明年少交一个季度的会费。特此通知。辽宁省律师协会2022 年 5 月 5 日
江苏省律协减免全省律师个人会员2022年3个月的会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助力和支持江苏省律师行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共克时艰、化危为机、纾困解难,进一步促进江苏省律师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律师协会制定以下措施。
东莞律师行业纾困举措来了!2022年度会费减免方案发布
为统筹推进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和队伍发展,缓解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经我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我会结合实际,决定对部分会员群体2022年度个人会费进行适当优惠减免。具体减免方案如下:一、首次在本市通过实习考核并于2022年在本市申请执业的新执业律师,执业第一年减免市律协一个季度会费(425元/人)。二、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男律师、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女律师,减免市律协两个季度会费(850元/人)。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2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在本年度予以减免会费;2022年5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在2023年收取年度会费时再予减收会费。三、怀孕并分娩的律师,可申请减免市律协两个季度会费(850元/人)。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2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在本年度予以减免会费;2022年5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在2023年收取年度会费时再予减收会费。四、特殊困难(如遭遇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的律师,可根据《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扶持基金方案》或《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条件申请援助,通过审批最终获得援助的可申请减免特殊困难发生当年市律协全年会费(1700元/人)。减免方案的具体实施安排以协会正式通知为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会先后通过会费减免、积极争取社保费优惠政策、发放防疫物品等措施为我市律师纾困解难,努力提高全市律师对协会的认同感,将市律师协会打造成为真正的“东莞律师之家”,全心全意当好东莞律师的娘家,与全市律师共克时艰。(转自:东莞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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