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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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以上两类皆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

2022年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主管
部门
单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名称及级别 招考对象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及代码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年龄 其他条件
研究生 本科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南沙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1 业务岗位
(九级管理岗位)
2022年毕业生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法学
(A0301)
新闻传播学
(A0503)
法学
(B030101)
新闻传播学类
(B0503)
/ 30周岁以下 / /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1 记者岗位1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2022年毕业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新闻传播学(A0503)
中国语言文学(A0501)
政治学(A0302)
法学(A0301)
理论经济学(A0201)
应用经济学(A0202)
新闻传播学类(B0503)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政治学类(B0302)
法学类(B0301)
经济学类(B0201)
/ 35周岁以下 1.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强,能够主动发现、发掘新闻线索并积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2.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3.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4.能够适应夜班工作,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5.适应网络传播要求,有新媒体采编经验,掌握新闻摄影、视频拍摄编辑、媒体动画、页面制作等现代媒体信息技术的优先考虑。
/
1 记者岗位2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新闻传播学(A0503)
中国语言文学(A0501)政治学(A0302)
法学(A0301)
理论经济学(A0201)
哲学(A0101)
教育学(A0401)
外国语言文学(A0502)历史学(A0601)
艺术学(A0504)
新闻传播学类(B0503)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政治学类(B0302)
法学类(B0301)
经济学类(B0201)
哲学类(B0101)
教育学类(B0401)
外国语言文学类(B0502)
历史学类(B0601)
/ 35周岁以下 1.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强,能够主动发现、发掘新闻线索并积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2.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3.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4.能够适应夜班工作,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5.适应网络传播要求,有新媒体采编经验,掌握新闻摄影、视频拍摄编辑、媒体动画、页面制作等现代媒体信息技术的优先考虑。
/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沙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1 管理岗位
(九级管理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
(A0501)
社会学
(A0303)
中国语言文学类
(B0501)
社会学类
(B0303)
/ 35周岁以下 / /
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 管理岗位
(九级管理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 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仲裁员证》,且完成2021年度仲裁员证注册;或律师执业满3年。 /
广州市南沙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1 业务岗位
(九级管理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测绘科学与技术(A0816)土木工程(A0814) 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
测绘类
(B0813)
土木工程(B081101)
/ 35周岁以下 / 能接受日常加班、出差等工作需要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南沙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1 综合业务岗
(九级管理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A0501)
数学(A0701)
教育学(A0401)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
数学类
(B0701)
教育学类
(B0401)
/ 35周岁以下 / 主要从事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及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需要夜间值班。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1 造价审核岗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建筑学(A0813)
土木工程(A0814)
交通运输工程(A0823)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2)
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1)
市政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5)
项目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
会计学(A120201)
土木类(B0811)
建筑类(B0810)
交通工程(B081902)
工程管理(B120103)
工程造价(B120105)
会计学
(B120203)
/ 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
广州市南沙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1 公园管理岗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园林
(B090502)
行政管理(B120402)
具有专业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5周岁以下 / 有夜间工作任务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南沙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1 业务岗位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社会学(A0303)
法学(A0301)
社会学类(B0303)
法学类(B0301)
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 珠江街道城市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 1 业务岗位1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土木工程(A0814)
交通运输工程(A0823)
城乡规划学(A0833)
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环境科学与工程(A0830)
土木类(B0811)
交通运输类(B081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
/ 35周岁以下 / 从事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道路交通、生态文明等业务工作
1 业务岗位2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应用经济学(A0202)
法学(A0301)
财政学类(B0202)
金融学类(B0203)
法学类(B0301)
/ 35周岁以下 / 从事财务、审核等业务工作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东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 建设工程岗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工程造价(B120105) / 35周岁以下 / /
1 交通工程岗
(九级管理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机械类(B0802)
交通运输类(B0819)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
/ 35周岁以下 / /
1 农业服务岗
(九级管理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植物保护(B090103) / 35周岁以下 / /
1 园林经济服务岗
(九级管理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经济学类(B0201)
环境设计(B050803)
园艺(B090102)
/ 35周岁以下 /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万顷沙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1 农业农村推广
技术员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A083001)
环境工程(A083002)
环境科学与工程(B082601)
环境工程(B082602)
环境科学(B082603)
/ 35周岁以下 /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龙穴街道办事处 龙穴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1 业务岗位
(九级管理岗位)
不限 本科 学士 / 法学
(B030101)
经济学
(B020101)
财务管理
(B120204)
/ 35周岁以下 /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横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 教育文化体育岗位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体育学类(B0403) / 35周岁以下 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省级或以上专业竞赛奖励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榄核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1 业务岗位1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本科 学士 / 生物科学类(B0710) / 35周岁以下 / /
备注: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以上两类人员皆可;
4.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8月30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30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30日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30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2年内,在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时止。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笔试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受疫情、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延迟的,将以公告、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最新消息。

(三)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另行通知。

2.考生在有效期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考区、考场、座位及其他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1.时间:面试时间及考试要求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面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资格审查

(一)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公布。

(二)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已取得毕业证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2022年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三)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五)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军官证)等材料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九)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十)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十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南沙区门户网站发布。有关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可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调整,如有调整,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投诉电话:020--39910578。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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