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公司与员工签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一年工资按上一年国家GDP涨幅调整工资涨幅”。后来有个员工想离职了,以公司未按照国家GDP涨幅调整工资涨幅,属未足额支付工资,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最后法院判公司赔了20余万。(案号:(2017)京03民终6900号)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管理人员掌握人力资源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最近很多人问,为什么几十万人抢着考企业合规师?
原因很简单:因为,合规是大趋势。
内部常态化监管,外部制裁、“长臂管辖”,「企业合规」已成为各大公司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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