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问我,究竟转发微信中的文章会不会侵权。归纳一下被问到的问题:
文章中写了欢迎转载,是否侵权?
转载微信文章的同时注明了文章的出处,是否侵权?
转载微信文章并注明“侵删”,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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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问题并没有那么好回答,需要区分多种情况,但掌握以下5大步骤,可以大大降低侵权的风险:
第1步:文章中是否有违法言论!
微信的文章除了著作权,文章本身可能违法违纪、不实言论,如果随意转发,轻则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等,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属于《刑法》规定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侮辱罪、诽谤罪等,读者千万不要被类文章不要污了眼睛。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步:看待转发的文章是否有“不可转发”的意思表示!
转发文章前看清楚文章里面是否隐藏着“不可转发”字样,转发这种文章通常有顶风作案之嫌,如果没有标注可以走下一步。第三步:看待转发的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
享有著作权的文章需要具备独创性,且不属于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如果具有著作权,请走下一步,如果该文章不具有著作权,可以转发。
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文章里面是否有夹带着原创图片!!!原创的图片可能会有著作权隐藏不享有著作权的文字当中。
第四步:判断转发文章是否属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一般而言,非经营性的微信朋友圈转发别人已经发表的文章,属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一般不需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可以走下一步。
但微信公众号通常具有经营性质,微信公众转发别人的文章,一般不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有人喜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为抗辩理由,认为已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该司法解释已经废止了。
第五步: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随意转发吗?不是!
获得了转载的授权,只是许可了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但著作权里还包含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翻译权等等权利,该些权利也是不能侵犯的。
比如,有些朋友喜欢改改文章,改改标题,以为改了就变成自己的。但这种做法可能侵犯【修改权】和或【保护作品完整权】,无论是否经过著作权人允许转载文章,不经过其允许,均不可随意修改文章。
又比如,有些朋友喜欢将水印去掉或者将名字改成自己的,这种做法可能侵犯【署名权】。
另外,在无法联系到著作权人的情形下转载,我们发现很多平台喜欢的一个做法是在文章下注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侵删。但其实:“文章来源于网络,侵删”并不是一个免责事由,且写了这句话还证明了你有一定的主观过错。
平时我们随意转载通常没有被起诉或者投诉,那是因为通常来说原创作者是愿意广大阅读者辐射性传播其文章的,而且起诉转发文章侵权获赔金额一般是很少的,所以我们很少亲身遇到侵权纠纷,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为此,笔者总结的5步法可以大大降低侵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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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转发文章有风险,顺手拈来需谨慎……
欢迎转载、欢迎留言指正!
笔者简介:
曾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广东中心,审查专利数百件,擅长于知识产权领域纠纷处理(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专利检索分析,曾处理过如OPPO、宝洁、广东一方制药等大型企业的专利纠纷,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及实务经验,2020年被聘为广东省专利代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目前为长驻于南沙区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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