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院审理首例“套路嫖”案:SPA馆忽悠顾客办卡享受“特色服务”,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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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日,一起因SPA馆忽悠男顾客办卡充值可以享受“特色服务”,最终提供的是正规按摩服务的案件,一审作出判决,对于本案是虚假宣传还是诈骗,控辩双方争议较大。一审法院首次在刑事判决书中提出套路嫖的说法,势必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

国内法院审理首例“套路嫖”案:SPA馆忽悠顾客办卡享受“特色服务”,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浙江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套路嫖”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以可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14年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涉案6名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均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已提起上诉。该案现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色诱话术庭审曝光

本案被告人制作的用于管家应对新客户时使用的话术,内容包括:

“您看嘛我都说了这个项目从头到脚每寸肌肤都能做到的,您想什么叫每一寸肌肤嘛?

“这期间也可以调情、调气氛。

“会员项目有前列腺金钻、雄风健身、裸体私处保养、正本清源、香漫迷情等。

“店里会不定期向会员提供更新后的特色项目,会加进去当下流行和好玩的东西,比如说制服、SM等等……晚上还可以留宿。

“我们这边只要是男士喜好和所需求的都有。

“你还要相信我,因为毕竟有些东西我不方便跟你说的特别直接,你要相信我,一会儿安排会员级别的女孩儿给你好好服务,你直接可以感受得到的,而且毕竟有些东西会词不达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项目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

自称“高端男士减压会所”,通过散发小卡片、发送美女性感图片和视频招揽顾客;上门后还有美女管家介绍各类带有诱惑性字眼的服务,随后鼓励客户存钱办卡——但最终体验的,却是正规按摩服务。

国内法院审理首例“套路嫖”案:SPA馆忽悠顾客办卡享受“特色服务”,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杭州御府SPA馆营销人员与客户聊天记录

按摩店走“色诱”套路,两个月获利1500多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于某、黄某等人注册成立杭州御府美容有限公司,并开设杭州御府男士SPA俊颜馆。2017年11月20日起,于某等人以可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由张某、李某负责的团队,采取打电话、散发美女图像卡片等方式对外宣传店铺,吸引客户与营销人员通过微信进行联系。

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营销人员按照“话术”、发送性感暴露美女视频方式诱导客户,让客户误以为可以提供色情服务从而到店消费。客户确定到店消费时,营销人员会将与客户的聊天记录发送至相应微信群内,以便群里的经理、店长、管家等人了解客户相关信息,方便对接。

客户到店后,由营销人员及前台人员引导至房间,由管家与营销人员、技师相互配合,按照“话术”进行言语误导,并通过坐大腿、抚摸、勾肩搭背等肢体接触暗示客户店内有色情服务,使客户误以为充值成会员后可在会员区享受色情服务。如果客户坚持先体验后充值,则会极力推荐客人做单次体验项目,价格为1988元、2288元,区别在于技师的等级和项目不同。

客户交纳费用后,由技师给客户提供普通按摩服务并与客户周旋拖延时间,在客户意识到被骗时,由店长罗某、经理苟某、区域经理黄某等出面安抚,或者以“话术”暗示继续让客户误以为后期会推出色情服务,或者以多送会员卡金额的方式,不让客人退卡退款,从而骗取客户的充值消费款项,并以股东分红、工资、提成方式分赃。事后,营销人员会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对客户屏蔽。

截至2018年1月17日,于某、黄某等人共诈骗1452名被害人,涉案金额1557万多元。

国内法院审理首例“套路嫖”案:SPA馆忽悠顾客办卡享受“特色服务”,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本案争议焦点:色诱套路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针对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使用“话术”诱惑客户充值,且不予退款的指控。6名被告人辩称,充值后若对服务不满意,客户可办理退款,实际上案发前,已有多名客户办理退款。且在案件侦办过程中,1452名“被害人”中有近千人未报案,或并未认为上当受骗。

辩护律师认为,“话术”是一种营销手段,使用“话术”也只是招揽顾客的手法,并不构成诈骗罪。杭州御府SPA馆采取相关“话术”是为了促使顾客办理会员卡,进而通过事后的服务行为来获取经营利润,因此,该SPA馆仍然是通过交易来获得经济利益,而不是通过欺诈直接非法取得被害人财物。涉案的“话术”只是为了促成交易的民事欺诈行为,并非刑法意义上的诈骗行为。同时,杭州御府SPA馆存在真实的投资经营,提供的按摩服务是真实存在的,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备随时返还涉案争议财物的能力,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另外,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对杭州御府SPA馆案的专家论证意见,对上述辩护观点进行了进一步论证认为充值卡本身不是债权,而只是一种债权凭证,只有每次消费后结账时才属于对财产的处分,并未排除他人占有。故本案中向会员卡充值的行为,不能算作诈骗罪中被害人对财产的处分。

另,杭州御府SPA馆从事的是有对价服务的经营行为,其中可能有不合规范甚至违法的招揽生意的民事欺诈。但结合现有证据,无法判定办理充值卡的人就是为了享受性服务而明确排除其他服务,在无法区分究竟是“知道真相就不会交易”的情况下,不宜认为总体上构成诈骗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教授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案行为方式上符合诈骗罪要件,但也存在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且在实际消费金额中应该扣除正规按摩的消费费用、同时可以退还或已经退还的部分应当从累计金额中扣除等问题。

国内法院审理首例“套路嫖”案:SPA馆忽悠顾客办卡享受“特色服务”,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

▲本案系国内法院首次在判决书中使用“套路嫖”,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实施上述行为意在非法占有客人充值消费金额,并排除客人事后退卡,对后续再向客人提供服务持消极敷衍态度。综上,杭州御府SPA馆根本不是以提供合格、高质量服务获取报酬的正常经营,而是以色情为诱饵,以按摩为幌子,掩盖骗人钱财的“套路嫖”行为,系列行为系有预谋的诈骗犯罪行为,应由刑法予以规制。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最终依法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14年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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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1月23日 16: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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