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广东高院: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承担律师的工伤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陈**是一名专职律师,其与**华人律所签订有《律师聘用合同书》,陈**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开展工作,其收入来源为自己的业务收入,并非**华人律所根据其劳动量来确定、发放,陈**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11月17日195评论劳动争议纠纷 工伤待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