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4】235
某昌公司诉某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合同中关于“守约方所在法院管辖”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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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当事人管辖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应当明确,在起...
最高法:以微信订立购物合同的履行地及管辖法院认定
【裁判要旨】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交流,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收货地,故该买卖协议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