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上午正常下班后在家中吃饭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于法有据 劳动工伤

河南高院:上午正常下班后在家中吃饭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于法有据

【阅读提示】李某梅认为王某超在厂内已身体不适,回家休息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要求认定为工伤。某市人社局则认为王某超发病不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且无证据表明其在上班时已发病,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法院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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