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应以认缴的货币是否存入公司账户或非货币是否办理转移手续为标准,并不以工商行政部门的备案确定 企业顾问

最高法: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应以认缴的货币是否存入公司账户或非货币是否办理转移手续为标准,并不以工商行政部门的备案确定

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第28条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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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可认定构成人格混同,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顾问

最高法: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可认定构成人格混同,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旨:股东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核心在于能否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责任基础是否认公司人格,认定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由滥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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